课程是学校教育永恒的主题,是大学生获取知识、锻炼能力和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是人才培养的保证。因此,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的基础性工作,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内容,对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课程建设,继续深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进一步促进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以“十二五”期间课程建设成果为基础,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与特色,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式评估和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契机,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为基本要求,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学习挑战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促进教育理念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优化与调整课程结构,精选与重组教学内容,改革与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学科之间的渗透和融合,构建与创新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课程体系,整体设计,分类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我校整体教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深圳大学课程建设将坚持“四度”原则:
1.有效度
在课程体系建设上应准确把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和特色,以及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学科专业发展、适应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有机结合,并以相应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培养特色的有效支撑作为核心度量。
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应坚持能力导向,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注重知识的整合应用,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广泛开展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促进自主学习,使课程知识有效内化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协同度
把握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的协同,课程体系的构建与课程教学内容的选取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把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协同,针对不同课程的特点设计理论和实践环节,着重加强实践能力培养;把握课堂讲授与课外学习的协同,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础上注重围绕课程内容进行课外拓展;把握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的协同,注重过程性考核和形成性评价;把握课程之间的协同,注重专业知识体系的构建,注重课程间内容的衔接匹配。
3.挑战度
提高学生课程学习的挑战度。进一步增加课程内容,拓宽课程知识点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课程要求,特别是课外作业和学习要求,增加难度,全程紧张;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提高考试难度,着重考察对知识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以此带动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4.规范度
全面规范课程各环节要求,建立课程大纲、课程标准、课程教案、课程课件、课程资料、课程作业、课程设计、课程实验、课程辅导、课程考核、课程评价、课程反馈、课程归档等全系列课程建设和质量控制机制。通过规范引导建设,通过建设提高质量。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有效度、协同度、挑战度、规范度”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分类推进。坚持全面建设和重点建设相结合,以通识课程、品牌课程、MOOC、创新研究课程、国际化课程建设带动全校本科课程建设,整合优质资源,提升课程质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通过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与学科融合、与需求同步、与主体适应、与高水平大学相称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满足知识、能力、素质教育的全面要求和学生多元化、个性化成长的需要。加强主讲教师队伍建设,注重教师科学研究、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融合,使课程始终保持前沿的内容、旺盛的活力和鲜明的特色。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探索各具特色的教学方法,建立系统完整的教学材料,实现整体课程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跃升。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学校推进建设100门全校品牌通识课程,100门品牌专业课程,100门国际化课程;在UOOC平台上线高质量MOOC课程200门;每学年开设创新研究课程100门,创业指导课程30门。
各学院(专业)按照本指导性意见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评估、重组、优化专业课程,以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同时加强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类课程建设,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全参与。
四、建设内容
(一)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课程教学团队与学科梯队建设有机结合,培养造就一批学术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切实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加强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和研究;加强团队建设,以通识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打造一批主讲负责、成员稳定、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学团队;加强师资国际化建设,特别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课程建设经验,带动本科课程与国际接轨。
(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设
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设要准确把握“四度”原则,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从培养方案实施的全局出发,打破学院、学科、专业和课程壁垒,注重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个人发展相结合,注重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同步提高,注重学科前沿、产业发展和职业能力有效融合,科学设置课程体系;要形成有效的课程评价、反馈与优化机制,不断更新课程内容,强化科教融合,强化实践创新,强化能力培养。
(三)教学方法与考试改革
重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课堂教学强调师生互动,倡导启发式、研讨式、探究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不断调整改进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学习激情,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做、学有所得、学有所创”。不断强化学习挑战度,提高课程要求,特别是课外学习要求,通过大量的课外作业、拓展阅读、工程实践等加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综合应用,使之有效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造思维的能力。大力推进考试改革,重视过程考核和形成性评价,改变重记忆、重复原的考试模式,重点考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综合和应用,通过考试带动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以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为原则,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中的有效运用,鼓励优质课程网络化、慕课化,实现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带动课程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教材和辅助资源建设
课程教材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获得国家各级奖励的优秀教材以及近三年出版的高质量教材。鼓励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课程要求自主编写适应多元化人才培养的特色高水平教材。注重课程相关的课件素材、作业题库、图书资料、参考书目、学术文献和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引导学生拓展学习、自主学习。
(五)课程质量评估
建立健全课程评价、反馈与优化机制。学院及主讲教师应针对课程建立教学质量调研分析、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学生学习情况调查等科学有效的课程评价检查办法,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督导评价、学校评估等制度,不断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课程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进课程标准化建设,规范课程各环节要求。申请设立课程需提供课程标准和课程教案,并经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课程教学过程中应开发美观直观、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的课程课件或其他多媒体资料;注意对学生课外学习进行有效引导,给出课程资料、阅读文献、课外作业,并实施检查;明确课程设计、课程实验任务,并加强指导,通过实践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应用;切实落实办公室接访,对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进行辅导;加强课程考核,规范课程试卷出题、评卷、试卷分析等环节,建立完善的课程档案。
五、建设工作的组织
课程建设工作计划在五年内全面完成。通识课程(含基本通识课程和扩展通识课程)、MOOC课程、创新研究课程、创业指导课程和国际化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建设;品牌专业课程和其他专业课程由各学院(专业)按照本指导性意见组织建设,要求覆盖培养方案内的全部课程。课程建设经费实行校院两级资助,各学院应在高水平大学建设学院一般项目中单独列支相关课程建设经费。
学校对校级立项课程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检查、评估和验收,并对各学院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验收和检查工作由教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过课程档案核查、教学资料检查、听课、学生和同行评议等方式完成。各学院应组织院级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同行专家对本院课程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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