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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职责(修订)

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明确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职责。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学校和学院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政策与制度的贯彻与执行

1.贯彻、执行学校各项政策及教学改革的思路与方案,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学院实施情况,提供建设性意见。

2.认真执行全校性的教学文件、工作条例。

3.根据学校的各项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及条件,组织制定本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二、专业规划与学科建设

1.根据学校学科发展总体布局,组织制(修)订本院的教学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课程安排等。

2.协助规划本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不断创新,形成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三、培养方案管理

1.组织制订本院各专业教学工作计划及各课程教学大纲,并根据教育的发展与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2.根据培养方案,编制安排本院每学期的授课时间表,并执行教务部下达的各学期教学任务书。

3.定期组织检查本院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四、教学运行管理

1.落实本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包括确定任课教师、论证及审核教材等。

2.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教师的请假调课等事宜,并报教务部备案;严肃查处各类教学事故,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3.协助本院各教学单位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保证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

4.负责与协助教务部做好期末考试和各类统考的考务工作。

5.组织学生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负责申报本院学生的实习计划和实习经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本院的教学经费管理,专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

7.负责有关学籍和成绩管理的相关工作。

8.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立卷和管理;汇总教学基本数据,进行教学研究。

五、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

1.跟踪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质量。每年组织好常规的教学检查工作,平时组织不定期教学质量抽查。

2.认真组织做好课堂教学考核工作。

3.组织各级领导、专家听课,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定期召开由教师、学生参加的教学工作座谈会,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

4.组织开展本院的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等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

5.学院一把手应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事宜。

六、教学基本建设

1.课程建设:

1)在全面规划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定位与特色,规划优质课程建设工作,以优质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通过优质课程建设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2)组织本院做好课程建设、教改立项的申报工作,配合教务部对已完成项目进行验收、推广工作,使课程建设项目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2.教材建设:

1)负责制定本院的教材建设规划。

2)负责本院所使用的教材征订计划和校内教材编写计划,并对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核,防止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3)积极引进和使用外国优秀原版教材。

3.师资队伍建设:

1)负责编制本院的师资规划,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相关人才。

2)加强师德和教风建设,加强敬业精神和教书育人的责任心。

3)组织落实教师培训工作,特别是健全并落实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

4)明确教师岗位责任,组织开展本院教师教学工作的评定与考核。

七、其它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八、其它教学、教辅单位的管理工作职责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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