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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实施办法,学校将于近期组织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立项中培养期为一年的项目及以前尚未结题项目。(附件2名单,仅供参考,凡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2、申请过延期并期满的项目,请各单位自行确认本单位教师情况,一并参与结题。

二、验收标准

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导师是否按培养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指导,重点评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情况。

三、验收方式

1.各学院导师团按照薪火计划文件相关要求组织结题验收,评出合格、不合格两类。(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学院推荐参加优秀项目评审的比例不超过本院项目总数的15%(超出比例视为无效),教务部将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优秀项目评选。

四、结题提交材料

  1.《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结题书》(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附件3);

2.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听课评价表(附件4);

3.网上测评成绩(纸质文件,学院盖章);

4.《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工作记录簿》(纸质文件);

5.学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可介绍学院典型经验和做法,可列举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效果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等(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项目结题评审的相关内容和照片(电子文档);

6.《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薪火计划结题评审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纸质文件,学院盖章和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结题材料1-4项均交由各学院审核存档。

2.推荐参加优秀项目评审的项目材料(1-4项)须于11月4日前报送至教务部(汇元楼228),电子版发送至szujs@szu.edu.cn。   

3.结题材料5-6项:学院总结材料和《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薪火计划结题评审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汇元楼228),电子版发送至szujs@szu.edu.cn。

4.各学院完成结题评审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

5.凡不能按时结题的,需由学院向教务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6524052。

特此通知。



教务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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