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6〕181号),现就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可推荐3人。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2.教育理念先进,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有重要创新。
3.教学能力强,水平高,业绩突出,在培养优秀青少年中有重要贡献。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连续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从2014年8月31日起至今,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返聘人员)。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曾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或受聘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不含广东特支计划其他类别项目),或受聘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同层次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为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老师;艺术类院校人选在文化部举办的专业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或者指导学生在上述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指导教师多名时,排名第1)。
2. 本科院校人选须具有15年以上普通本科学校教学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三、申报材料
1.《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1)一式15份(双面打印);
2.《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2张,光盘制作要求见“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
4.佐证材料一式2份,材料要求见附件3。
材料1、2的电子版发送至jiaowubu@szu.edu.cn 。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备齐申报材料后于9月22日17点前向教务部提出申请;
2.学校组织评审,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获推荐教师于10月17日前登陆“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及上传。
3.学校于10月20日前审核各申报人在线填报的材料,并向省教育厅申报系统完成材料提交。
4.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推荐人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拟入选名单。
五、其他事项
1.广东省给予入选者每人一次性30万元资助经费,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入选者须与省教育厅签订培养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如违约,资助资金应全额退还。
3.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将对其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
4.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省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考核由新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变更为省外单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终止培养。
5.入选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评审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曾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86118,86178;
办公地点:办公楼225
教务部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