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使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深圳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资格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两学年(含本学期)以上、在岗履聘。
3.独立承担过一门课程以上教学工作(理论课教学或实验课教学)。
4.近两学年(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至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共达216学时。
5.必须有一次以上的学生网上测评结果。
6.年龄40周岁以下( 197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7.近两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过其他处分。
8.重点评选专任一线教师。
二、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分院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 院级初赛阶段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进行。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 各学院(部)进行初审,认定参赛资格,并组织院(部)级初赛。评选方式各单位自行制定,评价原则可参照学校标准。学院(部)设院级一、二等奖,按推荐进入决赛的名额 (见附件2) 确定院级一等奖。
2. 校级决赛由学校组织进行。由各学院推荐院级一等奖获得者参加校级竞赛。2016年4月22日前,学院(部)将参加校级决赛的推荐名单(见附件3)及报名表(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由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教务部,附件3电子版以邮件公文形式发送教务部,由教务部进行资格复审。如复审中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情况,将取消该名额。
3. 进入决赛的教师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竞赛。参赛教师准备好5月9日—5月27日期间的教案及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备听课专家现场查阅。现场比赛讲课时间在一节课的范围内,由校评委会专家对决赛教师的课堂教学、教案进行评价。
同时,校评委会专家在课堂上随机对2~3名学生进行访谈,现场采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意见,在此基础上校评委会专家对参赛教师进行评价。
4. 按照“专家评价”权重60%,“学生网上测评”权重40%的比例计算总评分数。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
5. 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2016年6月17日前学校完成竞赛工作。
三、竞赛评价内容(总分100分):
1. 课堂讲授质量(50% ):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参赛教师的仪表教态、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的表现、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案等指标进行评价,综合打分。
2.现场学生访谈(10%):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现场对学生的随机访谈进行综合打分,访谈内容大致为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效果、课堂氛围、对作业的批阅和课外辅导情况等。
3. 学生网上测评(40%):
依据该教师在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至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间,所授各门课程课堂教学学生网上测评数据的平均值计算。
四、奖励办法
1. 对获得院(部)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的教师,由学院负责表彰。
2. 对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发文公布,予以表彰。
联系人:曾老师,袁老师 办公地点:办公楼219-5 联系电话:86178,86118
教务部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