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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量: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使青年教师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深圳大学第七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资格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两学年(含本学期)以上、在岗履聘。

3.独立承担过一门课程以上教学工作(理论课教学或实验课教学)。

4.近两学年(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至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共达216学时。

5.必须有一次以上的学生网上测评结果。

6.年龄40周岁以下( 197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7.近两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过其他处分。

8.重点评选专任一线教师。

二、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分院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 院级初赛阶段由各学院(部)负责组织进行。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 各学院(部)进行初审,认定参赛资格,并组织院(部)级初赛。评选方式各单位自行制定,评价原则可参照学校标准。学院(部)设院级一、二等奖,按推荐进入决赛的名额 (见附件2) 确定院级一等奖。

2. 校级决赛由学校组织进行。由各学院推荐院级一等奖获得者参加校级竞赛。2016年4月22日前,学院(部)将参加校级决赛的推荐名单(见附件3)及报名表(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由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教务部,附件3电子版以邮件公文形式发送教务部,由教务部进行资格复审。如复审中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的情况,将取消该名额。

3. 进入决赛的教师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竞赛。参赛教师准备好5月9日—5月27日期间的教案及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备听课专家现场查阅。现场比赛讲课时间在一节课的范围内,由校评委会专家对决赛教师的课堂教学、教案进行评价。

同时,校评委会专家在课堂上随机对2~3名学生进行访谈,现场采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意见,在此基础上校评委会专家对参赛教师进行评价。

4. 按照“专家评价”权重60%,“学生网上测评”权重40%的比例计算总评分数。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

5. 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2016年6月17日前学校完成竞赛工作。

三、竞赛评价内容(总分100分):

1. 课堂讲授质量(50% ):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参赛教师的仪表教态、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的表现、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案等指标进行评价,综合打分。

2.现场学生访谈(10%):

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现场对学生的随机访谈进行综合打分,访谈内容大致为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效果、课堂氛围、对作业的批阅和课外辅导情况等。

3. 学生网上测评(40%):

依据该教师在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至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间,所授各门课程课堂教学学生网上测评数据的平均值计算。

四、奖励办法

1. 对获得院(部)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的教师,由学院负责表彰。

2. 对获得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发文公布,予以表彰。

 联系人:曾老师,袁老师   办公地点:办公楼219-5  联系电话:86178,86118

教务部

2016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pdf

                       

附件2名额分配.pdf

                       

附件3学院参加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校级决赛推荐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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