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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大学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引领、培育和辐射作用,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及师资队伍建设,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深圳大学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工作室打造成教师成长发展平台、教学研究攻关平台和教学改革示范平台。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职责

(一)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

主持人要以深化教学改革为中心,明确工作目标和研究方向,组织全体成员重点抓好工作室工作制度与团队文化建设、相关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工作经验交流与优秀成果展示、实践活动等。主持人应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带动团队成员更新教学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教学机制,使每一名成员都能得到充分发展和全面提高。

(二)促进教学团队建设

工作室要重视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个人专业水平;同时,加强院内外联系,发挥辐射作用。通过开展专项调研、申报专项课题、参与学术会议、搭建优质课程、撰写科研论文与教材等形式,形成切实可行、多方协作、成效显著的工作模式。

(三)积极开展教学改革

工作室可通过集中研讨、听课磨课、交流调研等方式,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要积极运用最新的数字化手段,为课堂教学注入新的活力。通过引入智能教学平台、知识图谱、AI智能辅助教学、在线互动工具等数字化教学资源,总结出一套教学新模式,打造更为生动、直观、互动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四)强化教学研究

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发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针对所在专业教学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设期内至少发表1篇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

(五)定期开展教学成果展示与交流

工作室需每学期开展1次教学成果展示与交流活动,学习、借鉴、推广优质教学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养及资历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高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成熟的教学理念,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校从事相关教育教学工作5 年以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3年。

2.已获批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包括名师工作室、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等)立项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深圳大学名师工作室。

(二)教学成果

1.工作室主持人符合下列条件1项及以上:

1)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2)作为主讲教师在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3)获得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1 项(排名第一),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1 项(排名前三);

5)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优秀教师。

2.工作室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教学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一流本科课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等)。

(三)科教融合成效

工作室主持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突出的科研业绩,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育人成效显著。

(四)成员结构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成员8人以上,教学一线教师占比应不低于80%。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医学部经费自行支持)。

五、申报流程

1.工作室主持人填写《深圳大学名师工作室申报书》(附件1)报所在学院(部)。

2.所在学院(部)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部)原则上限推荐1项。请于7月11日前将《深圳大学名师工作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深圳大学名师工作室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佐证材料目录及内容(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章后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粤海校区汇元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szujs@sz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对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六、建设与管理

1.获得立项的名师工作室,须按要求与计划开展建设。学校将进行中期考核及结题验收。凡在建设周期内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包括名师工作室、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等)建设项目且按期结题的项目,校级结题免验收。

2.获得立项的名师工作室,必须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包括名师工作室、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等)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6524052。



               教务部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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