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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翰墨薪传”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翰墨薪传”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的通知》(见附件1),现开展我校教师参赛组织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调动全省广大教师书法学习与创作的积极性,提高书法水平,推动学校书法教育事业发展。

二、 参与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具备书法特长的在职在岗教师。特邀粤港澳台籍教师、外籍教师作品和学校领导书法爱好者作品展出(不参与评奖)。

三、 作品及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本次展览征稿不接受以往省级展览参展作品。

3.本次展览征稿书体不限,鼓励艺术创新。

4.书写内容需注明出处,倡导作者原创。

5.书法作品尺寸要求。毛笔:竖式6尺以内,斗方、中堂、册页、手札、手卷、对联、条屏、扇面、条幅、横披等。硬笔:竖式A3纸以内。篆刻:竖式4尺对开印屏,自题屏条,请附8-12方印蜕,其中边款不少于2方。

6.篆书、草书和篆刻请附释文,生僻字请作者另加表格注明出处,未附者后果自负;作品如有错别字,取消参评资格。

7.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代笔,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作者自负。

四、参赛办法

1.参赛者将作品报所在学院(部);

2.各学院(部)收集参赛作品后报送教务部,每位作者限投一幅作品(新近创作,超过一幅者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电子版命名时须写明:所属地市教育局、学校全称、作者、作品名称、书体、尺寸、创作时间。(图片提交为JPEGJPGPNG格式、大小在5-10M之间)。

3.学校汇总后向省教育厅报送。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纸质版:加盖学院(部)公章的《“ 翰墨薪传”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参赛报送表》(见附件2)。

2.电子版:参赛作品及《“ 翰墨薪传”第四届全省教师书法作品展参赛报送表》。电子版发送至szujs@szu.edu.cn

3.报送时间为20245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庄老师 26524052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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