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全国性教师教学竞赛及一些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教师教学竞赛,根据《深圳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深大〔2018〕316号)(附件1),开展2022年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认定与奖励工作。现将认定与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范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我校教师获得的18项全国性教师教学竞赛(详见附件1,第六条,二)及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教师教学竞赛奖,且奖项为教师在深圳大学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期间获得。
二、认定程序
1.获奖教师填写申请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初步认定后,由所在学院(部)将符合认定范围的材料报教务部。相关材料应在各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同一奖项由多人共同获得的,只能申报一次。
广东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项目无需申报,学校将直接认定并予以相应奖励。
2.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予以审核、认定。
3.学校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报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汇总表(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表(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不属于18项全国教师教学竞赛的另需提供竞赛通知截图等证明材料(此项材料由学院(部)验原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11月3日(周四)17:00前交至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元楼228室),电子版通过邮件公文发送至教务部,邮件注明:××学院(部)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认定申报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巫老师 联系电话:26524052
教务部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