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实施办法,学校将于近期组织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立项中培养期为一年的项目及以前尚未结题项目。(附件1)
二、验收标准
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导师是否按培养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指导,重点评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情况。
三、验收方式
1.各相关单位导师团按照薪火计划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随堂听课,举行结题答辩评审会;
2.教务部根据青年教师中期检查情况,组织专家随堂听课,召开结题评审会。
四、所需提交材料
1.《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结题书》(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附件2);
2.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听课评价表(附件3);
3.网上测评成绩(纸质文件,学院盖章);
4.《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薪火计划工作记录簿》(纸质文件);
5.学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可介绍学院典型经验和做法,可列举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效果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等(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项目结题评审的相关内容和照片(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学院推荐结题评审优秀比例不超过本院项目数的15%(超出比例视为无效);
2.所需纸质材料均要求一式1份,交汇元楼228室,电子文档发送至szujs@szu.edu.cn。
3.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0月30日前。
4.凡不能按时结题的,需由学院向教务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联系人:巫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26524052。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