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量:

各相关教师:
  根据深大〔2014〕166号《深圳大学关于印发教师出国学术访问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和深大〔2016〕133号《关于印发<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学院评审推荐,教务部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报校领导批准通过,2019年学校共资助4名教师参加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派出期限。学校公派出国研修期限为一个学期(约6个月)。本年度出国研修资格批准后保留一年,有效派出时间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延长出国期限。
    二、出国待遇与补贴方式。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校资助出国学术访问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并发放一定额度的专门工作津贴,包括境外生活补贴及一次深圳至访问地之间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超出补贴总额的,学校无追加。补贴标准:境外专门工作津贴按国家和地区分不同标准补贴,具体资助额度在审批时候告知。教师凭有关票据结合具体情况在出国访问回校后办理补贴事项。  

三、目前尚有部分教师还未满足《规定》中出国学术访问外语条件,请尽快自行努力达到,费用自理。在出国之前还没有达到文件规定外语条件者,不得派出。
  四、原则上不得更改派出机构和导师,如果确需更改的,请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论证并提交情况说明公函,学校教务部收到材料后再请专家论证。   

五、教师申请公派出国手续,具体操作登陆“深圳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教师公派出国申请与回国考核”,选择“其他公派出国申请”。进入后敬请先阅读相关文件。   

受资助出国的教师,原则上需在出国前三个月提出审批申请。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应该选择在学期初或者学期末出国。公派出国返校后当天请学院公函通知人力资源部已经返校,回国后需要接受学校考核。   

六、研修要求。教师需完成本学科(专业)2门或以上课程的听课任务,并做好每节课的课堂听课笔记。回国后需向教务部门提交《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听课记录本》(附件1)、《“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考核表》(附件2)以及境外旁听课程导师出具的听课证明(附件3)。    

七、具体因公出国(境)的要求及办理事项请参照“申请校内公派出国及回国后手续流程”(附件4)。    

附件:
·附件1: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听课记录本.docx
·附件2:深圳大学教师教学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考核表.doc
·附件3:听课证明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4:申请校内公派出国及回国后手续流程.docx
·2019年深圳大学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名单.xls

 

版权所有 ©  深圳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粤ICP备11018045号-7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二楼

深圳大学教务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