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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大学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实施办法,学校将于9-10月组织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立项项目中培养期为一年的项目及以前尚未结题项目。(附件1)

  二、验收标准

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导师是否按培养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指导,重点评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

  三、验收方式

1.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随堂听课,举行结题答辩评审会;

2.教务部根据青年教师中期检查情况,组织专家抽查听课,召开结题评审会。

四、所需提交材料

1.《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结题书》(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附件2);

2. 深圳大学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听课评议表(附件3)(中期检查未提交的,必须提交)(纸质文件);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网上测评成绩(学院盖章);

4.《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工作记录簿》(纸质文件);

5.学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可介绍学院典型经验和做法,可列举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效果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等(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项目实施或结题评审的相关照片(电子文档)。

五、其他要求

1.学院推荐结题评审优秀比例不超过本院项目数的30%;

2.所需材料均要求一式1份,纸质文件交教务部21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szujs@szu.edu.cn。

3.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10月20日前。

4.凡不能按时结题的,需由学院向教务部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蔡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26524052,2653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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