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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师学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量:

各相关老师: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学校设立“校长教学奖”、“腾讯优秀教师奖”等多个本科教学荣誉奖项。为充分发挥获奖者在教书育人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优秀的教学水平和教学风格,传递高尚的敬业奉献精神,给广大青年教师提供课堂教学的范例,树立良好的教学楷模,带动青年教师在教学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本学期始开展“师学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讲教师及要求

本学期“师学课堂”主讲教师为第四届校长教学奖、提名奖获得者(名单见附件1)。

具体要求:

1.教学内容由主讲教师自定,时间为4月5日至4月26日期间

的一节课。

2.填报《“师学课堂”课程信息表》(附件2)。

二、听课对象及要求

本学期“师学课堂”听课对象为参加2016-2017学年(2015-2016学年未结题项目)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的青年教师,同时欢迎其他有兴趣的老师前来观摩。

具体要求:

1.听课老师请于上课前10分钟到达教室。

2.每位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1次。教务部将由专人考勤,并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考勤卡》上做考勤登记。

3.青年教师需做好听课记录,并撰写听课意见(直接在提升计划工作簿上做记录)。

4.听课者应遵守听课纪律,手机应关闭或处于静音状态,不得随意讲话和走动。

三、其他说明

1.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24日前将《“师学课堂”课程信息表》发送至邮箱szujs@szu.edu.cn,纸质文件交至办公楼219室,并领取《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考勤卡》。

2.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活动的有效管理,教务部拟于本学期起,将名师示范课活动、教学研讨活动(发展中心主办的师道论坛、MOOC系列沙龙、专题教学讲座等活动)、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等参与情况纳入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培养提升计划结题考核的必要条件之一。

联系人:蔡老师,徐老师,电话:26524052,26531280。


                

附件下载                                

第四届校长教学奖、提名奖获得者.pdf                         

“师学课堂”课程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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