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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行“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4 浏览量:

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需要,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良好教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创新思维的骨干教师,经学校批准,教务部拟从今年开始实施《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实施办法已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并已正式发文(文号:深大〔2016〕133号,附件1)。现将2016年深圳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海外研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符合《计划》要求,外语成绩达到国家留学基金标准(附件2)。已经获得今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者地方公派留学基金资格的老师,不得重复申报。近三年获得各类公派资助已经完成出国访学时间达到半年及以上的老师,及获得相关资助还未完成出国的,暂时不能申请。

二、申报名额分配。根据《计划》,本计划名额纳入“深圳大学公派出国(境)学术访问”名额内,2016年预计资助6-8人,每单位限报1人。

三、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单位遴选推荐→推荐材料交教务部→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学校批准→派出。经学校评审确定后的出国派遣资格保留一年。

四、本计划选拔工作于每年9~10月进行,与“深圳大学公派出国(境)学术访问”选拔工作同步,具体申报通知将由人力资源部和教务部于九月初共同发布,敬请关注。

联系人:蔡老师,2653-1280

教务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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